2006年10月1日 星期日

曾蔭權的環保理念

(本文原載於200610月「經濟一週」雜誌)


1972年,全球113個國家領袖齊集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召開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討論一個嚴肅的課題: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是否必然對立?如何能解開這個死結?


特首曾蔭權在上週發表施政報告時,他的腔調與34年前的多國領袖出奇地相似。當談及社會大眾對提升環境質素的訴求時,他認為:「要實現這些進步的目標,經濟必須持續增長,否則一切都是空話,沒有本錢去實現。」


背後的理念其實很簡單:「先發展、後保育」;「先污染、後治理」。按照曾蔭權的發展觀,期望把環境關注轉化成發展動力的人,均變成反發展、拖後腿的障礙,影響庫房收入。


實踐可持續發展理論


參與1972年會議的各國領袖可並不滿足於這樣的「空話」,他們經過15年的努力,終於找到答案──聯合國的「白切朗報告」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致力實踐一種發展模式,既可滿足現今世代的需要,卻不會削弱子孫後代滿足其需要的能力。


經過1992年里約熱內盧的「地球高峰會」及2002年的「可持續發展及世界首腦會議」後,把可持續發展的理論付諸實踐的經驗已經俯拾皆是。


但是,要有如曾蔭權的要求,同時提升環境質素、社會和諧和經濟繁榮,除了需倚賴創意、科技與社群協作之外,更需要良好管治和清晰的城市發展願景。


把環境制約轉化成優勢


就在施政報告發表前一星期,荷蘭阿姆斯特丹市市長提交了世界上第一份涵蓋全市的「可持續發展報告」。報告明確指出「投資於居住環境是該市可持續展的動力」,「接受環境關顧、生物多樣性及滅貧的社會責任,可以擴闊我們的知識視野」。


舉例說,阿姆斯特丹的電力公司利用一個深水湖頂部和底部的溫差,建造了全球第一項地區空調工程,不但減少了60%的溫室氣體排放,更吸引了大企業在該區落,成功地把環境制約轉化成經濟競爭的優勢。


在香港,我們難道不可以因應中環─灣仔海濱過度發展的現況,促成一套創新的交通方案?或在啟德新規劃區創建零排放的運輸系統?又例如因應昂船洲污水廠缺乏擴建空間,可以採用最新的省地設計和流程,加快排污計劃第二期的建設。


若果曾蔭權擁抱的「務實政治」,仍然受制於超過30年前的發展觀,願景貧乏、因循苟且的代價,最終只會由我們的子孫後代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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