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3日 星期六

強化企業責任 再創香港品牌

近月來香港市民面對的食物安全問題,可說無日無之。從淡水魚的孔雀石綠,水果的殘餘農藥超標,以致近日的油魚冒充銀鱈魚事件,均顯示香港整個的食物安全系統呈現制度性失效的問題。可是,這些問題我們應該單以食物安全的角度入手嗎?


若果我們分析整個香港食品的供應鏈,要尋求食物安全的答案只有兩個途徑:一就是從政府監管入手,二便是從企業社會責任入手。


在全球化的格局下,香港的食品來源五花八門。供應鏈可以說伸展到幾乎全球的每一個角落。每個生產國、出口國、或轉口國均有不同的監管模式、標籤制度、檢查制度和安全標準。政府的監管之手不可能延伸到別國的領域裏,而國際間的協議並不完備。所以,若果單憑政府監管,自然難免粗疏。


事實上,最能夠了解整個供應鏈的來龍去脈的,便是控制供應鏈的企業本身。在市場競爭的環境下,進口食物的企業自會摸準消費者的需要,在符合政府監管的條件下進口和銷售最符合企業自身利益的產品。但由於監管制度結構性的漏洞,消費者的利益便難以得到長期有系統的保障。


最近有一條與香港息息相關卻被人忽略的消息:瑞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在馬來西亞進行的研究發現,當地的石班及蘇眉魚獲數目,在一九九五至二OO三年間下跌了九成九。究其原因,珊瑚魚數目大幅下降是由於華人嗜吃海鮮,在需求量有增無減的情況下,漁商不惜利用破壞性的手法,包括以山埃或炸藥濫捕而對珊瑚礁造成難以挽回的破壞,從而摧毀珊瑚魚賴以繁殖的生態系統。


顯而易見,引入社會企業責任的概念,促使企業滿足社會大眾對產品安全、環境保護、勞工權利和人權標準的要求,是一個補足監管漏洞的重要途徑。


要成功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必須具備多方面的條件:例如市民對可持續消費的意識、企業對社會期望的了解、民間團體的推動、投資者和金融市場對負責任企業提供的誘因、政府作為促成者的態度等等。


兩周前香港政府公佈了配合內地第十一個五年計劃的行動綱領,其中一條主要的建議便是要重新塑造香港品牌。在全球化激烈競爭的今天,香港品牌還能夠單以標榜質量、標榜價廉物美作為號召嗎?


從2005年起,國際上開展了一個有關「責任競爭力」的研究,初步研究的結果表明,提高社會企業責任有助提高整個國家在國際上的競爭力。當我們重新開創香港品牌的時候,是否應該把提昇企業社會責任作為主要內容,從而突顯香港品牌不但具有競爭力,並且以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為依歸?


若果通過政府、商界、和公民社會的多方合作,成功創造出以企業責任為核心的新香港品牌,得益的不但是追求競爭力的香港企業,和終日誠惶誠恐的消費者,並且可以惠及鄰近地區的工人、農民、和生態環境,難道這不是值得我們努力的目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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