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7日 星期四

梁班子自貶國家主權





梁班子自貶國家主權





黎廣德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



梁振英政府說服市民接受將中環海濱劃作軍事用地,只有一個論據:遵守中英兩國於1994年達成的《軍事用地協議》。但特區政府聲稱有責任落實《協議》,是誤解香港憲政地位,貶損國家主權。



前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兼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中方代表陳佐洱在他的回憶錄《交接香港》中憶述,他在首天談判便向英方強調:「香港軍事用地的交接是中英兩國政府關於香港防務責任交接的一部分。所涉及的權利和義務主體是中國和英國兩國政府,任何形式的第三方參與--所謂"三腳凳論"都是無益的。英國有責任確保香港的軍事用地在移交中國之前得到妥善維護,而不應將責任推卸給英方稱之為香港政府、中方稱之為港英政府的所謂"第三方"」。



特區無權履行中英國際協議 



保護海港協會聘請了資深大律師梁定邦提出法律意見,他指出:1994年《軍事用地協議》是中英政府之間的國際協議,協議内涉及的責任須在199771日前完成,英國不能被要求在香港回歸後承擔剩餘責任,特區政府對《協議》並無任何國際責任。因此,「特區政府聲稱要遵守國際責任,是錯誤理解《軍事用地協議》的性質和特區憲政地位」。



回歸近16年,梁振英政府說「落實《協議》,責無旁貸」,誰能要求特區政府落實一份中英兩國之間的《協議》?不是中方便是英方。中方已是主權國,毋須脱離《基本法》而靠國際協議來指令特區政府辦事,所以唯一解釋是特區政府自動獻身、繼承英國政府履行責任。此舉等同宣示英國仍有影響力,中國對處理香港土地沒有百份百的管治權。英國政府可能在暗中竊笑 ,但中國外交部保持緘默,卻令人嘖嘖稱奇:難道中央政府默認香港特區政府有代表英國的角色?



政府再不能以中英協議為借口,所以要更改土地用途,便須在本港法律的框架内進行。



劏地削權  不符本地法規



本港城規條例開宗明義指出城規會須「為促進社區的衞生、安全、便利及一般福利」進行規劃,但政府至今無法證明,將中環海濱從「休憩用地」改劃作「軍事用地」,如何能夠符合上述宗旨和滿足保護海港條例的「凌駕性公眾需要」的條件。捨此以外,即時是中央《註軍法》,亦沒有賦予解放軍在本港境內超越法律而取得軍事用地的特權。



再者,《協議》内訂明「在中區灣仔填海計劃內的最終永久岸線,靠近中環軍營處預留150米岸線,供1997年後興建軍用碼頭之用」,這項責任顯然是預期英方在97年交接前完成,梁班子將之曲解為「劃撥三萬多平方呎永久軍事用地並移交解放軍管轄」的責任,實在匪夷所思。



經過十多年的填海爭議,市民希望好好享用中環海濱,不會因解放軍管轄而喪失公民權利。香港人最反感被官員當儍瓜:明明在你家門前劏地削權,還說成是格外開恩,再砌詞說是老祖宗定下的協議,必須服從。關注團體將於本週六615日下午2時半在理大FJ301室舉辦公開論壇,已邀請陳茂波及規劃署長凌嘉勤出席,歡迎公眾參加(詳見www.savecentral.hk)  



梁振英政府連主權效忠對象是誰也越弄越糊塗,如何有資格向港人推銷「愛國愛港」?這場國際笑話,恐怕越弄越大。



[原刊於"明報", 2013年6月13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